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 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